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1-025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1 年 09 月 16 日上午 9:30 分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观日路 18 号 502 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网站公告。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古培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代表股份总数 80,655,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9%。公司部分
董事、全部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股权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655,92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让常忠所持有
的大连易联众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655,92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655,92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655,92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655,923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上述议案 1、2、4、5 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过半数通过。议案 3 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于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