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保人寿”)20%股权。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持有的海保人寿 13.5%股权以人民币 26,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转让给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锐医科”)。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海保人寿 6.5%股权,海保人寿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二)交易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审批及核准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鹏昊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1LYU1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山口路 3 号院 1 号楼 3013 室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津天源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70%股权,北京倍通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 30%股权。
实际控制人:赵连超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锐医科的总资
产为 368,258,434.36 元,净资产为 331,691,045.70 元,负债总额为36,567,388.66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0,196,247.71 元,净利润为 12,086,249.02 元,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12,752,019.50 元。
(二)公司与和锐医科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锐医科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树华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4MJJ01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05 号百方广场 23 层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30 日
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
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转让前海保人寿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00% 48,000.00
2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0% 30,000.00
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30,000.00
4 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13.30% 19,950.00
5 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0% 7,350.00
6 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90% 7,350.00
7 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0% 7,350.00
合计 100.00% 150,000.00
注:海保人寿股权结构根据《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中国银保监会
海南监管局关于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琼银保监复〔2022〕206 号)》
批准)列示,下同。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经审计) 2022-0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49,590,150.37 5,482,473,173.03
负债总额 3,909,500,993.63 4,439,235,441.87
股东权益合计 1,240,089,156.74 1,043,237,731.16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07,129,596.01 712,293,478.68
营业利润 9,170,946.63 -70,909,772.21
净利润 9,145,129.47 -70,911,300.21
(四)其他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持有的海保人寿 13.5%股权,本次交易为海保人寿现
行股东之外的股权转让,海保人寿其他股东均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海保人寿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为海保人寿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形,海保人寿
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不存
在涉及有关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5%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2〕第 1169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经
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持有的海保人寿 13.5%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26,000.00 万元。
(三)交易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且经甲方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1)乙方应于甲方董事会已批准本次交易后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
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2,000.00 万元;(2)乙方应于甲方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交易后的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24,000.00万元。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若乙方出现延迟付款情形,且该等延迟达 30 日的,则甲方有权单方发出解除
通知,本协议自甲方解除通知之日解除。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若届时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则甲方应按照本条的约定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后,向乙方退还多余的转让价款;若届时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不足按照本条的约定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的,则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日后的 7 日内向甲方补足违约金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