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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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高前文 李强 方荣
郑建军 许沭华 李珺
邢晖 王宏 刘芳端
王华林 刘正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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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朱立祥 周子千 潘治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高管:
郑建军 何晏兵 李荔芳
邹蓁 仇泽军 许沭华
陈伟达 秦青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