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本公司聘请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本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