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创世纪”)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深圳创世纪”)约19.13%的少数股东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本次交易是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标的公司深圳创世纪为公司目前的核心主业经营主体,公司主要通过深圳创世纪从事数控机床生产和销售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深圳创世纪股权的比例将升至98.12%,将助力公司更好地利用上市公司资源聚焦发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务。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的公司深圳创世纪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细分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深圳创世纪所属行业分类为“C34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发改委[2017]1号),深圳创世纪产品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4智能加工装备”中的数控金属切削机床;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深圳创世纪所从事业务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中的“34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深圳创世纪主要产品为中高端数控机床,广泛应用于高端数控机床领域、新能源领域、通用领域、3C供应链的核心部件加工。本次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重组审核规则》第九条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创世纪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10.4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原则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重组审核规则》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特此说明。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