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25号(上城科技经济园))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章笠中 孙新军 周燕儿
蔡在法 严 义 张立民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7
四、发行对象 ......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1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7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17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9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1
第六节 备查文件......26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思创医惠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 思创医惠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对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指 象发行不超过 16,157.70 万股(含本数)普通股股
票之行为
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保荐机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中银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认购邀请书》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
认购邀请书》
《追加申购单》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
申购单》
股东大会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Hangzhou Century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25 号(上城科技经济园)
法定代表人:章笠中
注册资本:807,885,334 元
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1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日期:2010 年 4 月 30 日
股票代码:300078
股票简称:思创医惠
董事会秘书:孙新军
联系电话:0571-28818665
传真:0571-28818665
电子邮箱:zhengquanbu@century-cn.com
公司网站:www.sichuangyihui.com.cn
经营范围:塑胶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塑胶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货物进出口,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的制造,房屋、设备租赁,医疗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洗衣服务,纺织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消毒用品(不含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4、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5、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六个月,即延长
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8 月 5 日核发的《关
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1,577,000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
[2019]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19 号《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资金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 17:00 止,财通证券指定
的银行账户累计已收到本次发行共 4 家获配对象缴纳的保证金及补缴入的认购款余款合计人民币 572,999,971.80 元。
2019 年 11 月 12 日,财通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不含
税)后的余额划转至思创医惠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9〕38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止,公司实际已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390,13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999,971.8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97,169.5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5,402,802.27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伍仟壹佰叁拾玖万零壹佰叁拾贰元(¥51,390,132.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14,012,670.27 元。
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19年10月25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1.15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0.01%。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390,132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999,971.8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
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等)7,597,169.53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565,402,802.27 元。
(五)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四、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2019 年 10 月 29 日(T 日)上午 9:00-12:00,财通证券共收到 3 家投资者
发送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
其他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保证金。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根据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15
元/股。
追加申购簿记期间(2019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00-12:00),财通证券共收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