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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2

碧水源: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07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三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意见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了调整,本次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1.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3月12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 1  P 0 -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  P 0(/1  N )

  两项同时进行: P 1 ( P 0 - D )(/1  N )

  其中, P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 1。

  调整后的每股认购价格应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认购股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4,596,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现金0.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8,863,375.20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完毕。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72元/股调整为7.66元/股。

  1.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81,344,78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21%,最终发行数量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监会批复孰低为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1.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687,101,014.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后予以调整。

    调整后:

  1.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3月12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 1  P 0 -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  P 0(/1  N )

  两项同时进行: P 1 ( P 0 - D )(/1  N )

  其中, P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 1。

  调整后的每股认购价格应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认购股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4,596,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现金0.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8,863,375.20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完毕。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72元/股调整为7.66元/股。

  2021年4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4,596,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现金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4,052,812.67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8日实施完毕。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66元/股调整为7.61元/股。

  1.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69,612,769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4.84%,最终发行数量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监会批复孰低为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中国城乡本次认购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数量。

  中国城乡本次认购金额为3,573,753,172.09元。

  1.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3,573,753,172.0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有变化。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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