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1-10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警示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处罚字〔2021〕65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触及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1.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因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1月 4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3900 万元;近年
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 8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600,326.32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3 项,案件金额约 577,234.8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5 项,案件金额约 23,091.51 万元。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一、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
调查字 202001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根据《告
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 年末虚增净资产 18.56 亿元,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7.21 亿元,2020 年亏损 12.36 亿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事先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
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市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触及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10.1.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向河南华晶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的情形,公司与牛银萍、张志军、田园园纠纷案件材料显示资金流向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法院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合计 8,187.95 万元;经梳理,判决材料显示公司起诉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事项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河南华晶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划扣资金金额为 22,339 万元。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郭留希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承诺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前归还,截至目前占用的资金暂未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 30,526.95 万元,公司将全力督促郭留希先生尽快偿还占用资金,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涉
及诉讼案件 22 单,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约
19.51 亿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02.71% 。
公司已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暂未完全解除。
因诉讼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事项公司暂未收到相关执行文书,所涉诉讼案件暂无法确认。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于 2016 年至 2019 年,分别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均为当年新增占用金额)137,331,793.14 元、601,088,154.11 元、2,162,085,250.84 元、268,980,823.45 元,占当年披露的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2.07%、8.79%、31.01%、14.92%;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为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对外提供担保合计 34 笔,合计金额 4,131,974,406.12 元。目前公司正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关于违规担保、河南华晶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金额最终以司法机关判决或证监会最终调查结果决定为准。
三、关于公司立案调查期间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尽快履行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针对资金占用,郭留希先生全力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及董事会持续与相关方协商,敦促相关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对未经审议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3900 万元;近年来
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 88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600,326.32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3 项,案件金额约 577,234.8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5 项,案件金额约 23,091.51 万元。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