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樟树市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2 号)核准,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樟树市铮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等五名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766,869 股。截止 2016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樟树市铮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安赐共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博时资本-康耐特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博时资本-康耐特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君彤熙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5,766,86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7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29,999,978.82 元,扣
除国泰君安承销费用 21,516,003.68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8,483,975.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4-00055 文号的验资报告。
2020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 99,018,402.41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1,213,121,846.86 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
投资项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 2009 年 7 月 15 日经本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开设了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专户银行签
订 了 《 募 集资 金 三 方监 管 协议 》, 账号 分 别 为 2010000100000320491 、
2010000100000320518、2010000100000320642。其中,专户 2010000100000320491
仅 用 于 公 司 支 付 收 购 旗 计 智 能 100.00% 股 权 的 现 金 对 价 ; 专 户
2010000100000320518 仅用于交易完成后对旗计智能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
存储与使用,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1.4 亿元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
金 专 户 增 资 至 旗 计 智 能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专 户
2010000100000320642 仅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和 2017 年 11 月 7 日销户。
2、公司在中信银行川沙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君安、
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为 8110201012300492615,该
专户仅用于公司防蓝光树脂镜片生产项目的存储与使用。2017 年 12 月 20 日,
公司将专户 8110201012300492615 账上募集资金 15,000,000.00 元划转至康耐特
光学在中信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8110201011900819629。2017 年 12 月 22
日,募集资金专户 8110201012300492615 销户。
3、全资子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计智能”)在中国
建 设 银 行 上 海 浦 东 分 行 开 设 了 1 个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为
31050161413600001311;2017 年 8 月 23 日,专户收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0000100000320518 划入的募集资金 1.4 亿元;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旗
计智能与国泰君安、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 31050161413600001311 仅用于旗计智能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
用。2019 年 12 月 24 日,旗计智能将募集资金 143,345,568.16 元划转至公司在招
商 银 行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募 集 资 金专 户
31050161413600001311 销户。
4、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耐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耐特”)在中信银行川沙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110201011900819629;2017
年 12 月 20 日 , 专 户 8110201011900819629 收 到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8110201012300492615 划入的募集资金 15,000,000.00 元。2017 年 12 月 29 日,
由公司、康耐特光学与国泰君安、专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 8110201011900819629 仅用于防蓝光树脂镜片生产项目的存储与使用。2018
年 9 月 13 日,募集资金专户 8110201011900819629 销户。
5、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田林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项账户,并与国泰君
安、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为 121909174310702,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 年 4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 121909174310702销户。
6、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田林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项账户,账号为
121909174310105 ; 2019 年 12 月 24 日 , 专 户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31050161413600001311 划入的募集资金 143,345,568.16 元;2019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旗计智能与国泰君安、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
121909174310105 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 年 4 月 1 日,募集资金专户
121909174310105 销户。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劵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实行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其他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即“防蓝光树脂镜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出售后收到的募集资金及“旗计智能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具体的金额以付款当日募集资金含利息账面金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收购江苏小旗欧飞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苏欧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欧飞”)100%的股权。具体如下: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母公司),其中:“旗计智能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由旗计智能以无息借款方式提供给公司,借款期限为三年,由公司支付给江苏欧飞股东;“防蓝光树脂镜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出售后收回的募集资金由公司直接支
付给江苏欧飞股东,前述募集资金金额均以付款当日募集资金含利息账面金额为准。本次收购江苏欧飞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93,050.00 万元,部分由上述募集资金支付,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848.4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01.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351.8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312.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84%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报告期投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募资金投向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2) (2)/(1) 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防蓝光树脂镜片生 是 6,000.00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产线建设项目
旗计智能运营中心 是 14,000.00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建设项目
支付购买旗计智能 否 88,049.95 88,049.95 88,049.95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