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38元/股,发行数量为5,3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4,2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网下发行配售工作已于2010年2月8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0年2月4日公布的《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的要求,按照在2010年2月2日(T-3)12:00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1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56家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451,229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4,550万股。
二、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通过网下发行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060万股,有效申购为24,55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4.31771894%,认购倍数为23.16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网下发行所有配售对象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及获配股数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股数
(万股)
1
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月5日)
100
4.3177
2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8月5日)
200
8.6354
3
创业1号安心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6日)
270
11.6578
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60
45.7678
5
南京证券神州2号稳健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11月4日)
1060
45.7678
6
中金短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60
45.7678
7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00
43.1771
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60
45.7678
9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00
43.1771
1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60
45.7678
11
大通星海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6月25日)
380
16.4073
12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60
45.7678
13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60
45.7678
14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60
45.7678
15
全国社保基金七零二组合
200
8.6354
1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
560
24.1792
17
全国社保基金七零五组合
1060
45.7689
18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1060
45.7678
19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060
45.7678
20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760
32.8146
21
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4.3177
22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060
45.7678
2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060
45.7678
?2序
号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数量
(万股)
获配股数
(万股)
2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060
45.7678
25
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4.3177
26
申万巴黎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4.3177
27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50
19.4297
28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550
23.7474
29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60
45.7678
30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200
8.6354
31
德意志银行—QFII投资账户
1060
45.7678
3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0
43.1771
33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20
26.7698
合计
24,550
1,060
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发行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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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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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730室
邮编:100140
电话:010-88092358、88091300
传真:010-88091638
联系人:杨晓琛、韩昆仑
网址:http://www.ewww.com.cn/
?3(此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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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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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8日
?4(此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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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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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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