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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鼎龙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杨波先生、姚红女士、杨平彩女士、苏敏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黄静女士、王雄元先生、余明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张良玉先生、黄金辉先生因换届选举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即将离任的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组建的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提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双全:男,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市第十三届政协常委,
武汉市第十三届工商联副主席。1987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湖北省总工会干
部;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湖北国际经济对外贸易公司部门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鼎龙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湖北鼎龙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今,任鼎龙股份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朱顺全:男,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武汉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97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部门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鼎龙化工监事;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湖北鼎龙监事。2008
年 11 月至今,任鼎龙股份董事、总经理。


    杨波:男,1970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武汉扬子江生化制药厂助理工程师;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武汉中南和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MBA 学院学习;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武汉国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华中科技
大学经济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2006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姚红: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
理会计师。1999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 3 月至2018 年 10 月,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工厂/营销财务总监、区域财务总监;2018 年 11 至今,任职于公司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杨平彩: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
硕士,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深
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本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集团投资证券中心副总经理、
董事长助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

    苏敏光:男,198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9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
任公司发展部副经理;2019 年至今,任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

    黄静:女,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系主任,招商银行总行营销顾问,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营销顾问,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常务理事,
营销科学学报编委。目前,黄静女士担任中百集团(000759)的独立董事职务。
    余明桂: 男,1974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控制
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武汉大学人文社科“70 后”学术团队带头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投融资与公司发展战略、并购与资本运作。主持 7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80 余篇。目前,余明桂先生担任南山控股(证券代码:002314)的独立董事职务。

    王雄元,男,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专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计划、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信息披露、风险、供应链、薪酬、大数据。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以及中国博士后基金课题通讯评委,《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金融研究》、《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重要杂志审稿人,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40 余篇。目前,王雄元先生担任锦州银行(证券代码:00416)、科新机电(证券代码:300092)、烽火通信(证券代码:600498)的独立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 朱双全、朱顺全系兄弟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朱双全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249,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0%;朱顺全持有本公司股份 138,031,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7%;朱双全、朱顺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波持有公司股份 739,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与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红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平彩持有公司股份3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苏敏光持有公司股份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静、王雄元、余明桂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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