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促进浦峦半导体稳健良性发展,符合公司IGBT战略布局,进而实现公司IGBT芯片自主可控目标,形成功率半导体完整产业链。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签字: 签字:
姓名:姜海华 姓名:余宁梅
签字:
姓名:周亚宁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