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年 5月 16
日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伟”)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 5月 31日,本公司收购江苏明伟相关交易通过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2017年 4月 20日,本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陆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5号),收购江苏明伟相关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即核准本公司向陆伟、马赛江、陈林发行 15,000,0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通过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0,000万元。
截至 2018年 2月 6日,本公司发行股票 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745,283.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95,254,716.98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3003517216、03003517208、03003517186、
03003517178中。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年 2月 6日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046号验资报告。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2018年 10月 1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本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 12月 28日,本公司将存放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的募
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 6,260.06万元,用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 16,100.3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225.7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0元。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状态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 3517 216 募集资金专户 2019.1.23已销户
北京安贞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 3517 186 募集资金专户 2019.1.23已销户
北京安贞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 80045908 700346 募集资金专户 2020.6.8已销户
北京安立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 80045908 700256 募集资金专户 2020.6.8已销户
北京安立路支行
上述账户销户前存款余额 0.32万元系扣除手续费后计入存储专户的累计利
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见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见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
16,100.33万元(截至 2018年 2月 6日),其中:支付收购江苏明伟现金对价累
计投入 16,000.00万元;北斗数据语音通话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 68.03万元;多样式起降无人机系统项目累计投入 32.30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专字(2018)第 110ZA5704号《关于北京华力
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无。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9,525.47万元,利息收入
60.71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586.1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0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见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7年 4月 25日,经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江苏明伟 100%股
份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5911674930)。
(二)购入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项 目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320,142,590.79 324,133,160.21 336,059,724.05
负债总额 154,079,308.86 145,908,387.06 131,217,780.19
所有者权益 166,063,281.93 178,224,773.15 204,841,943.86
(三)生产经营情况及效益贡献情况
项 目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198,813,816.70 109,477,162.94 109,705,110.90
营业成本 125,034,375.68 70,954,517.39 71,995,236.59
净利润 57,135,535.34 19,321,207.99 26,617,170.71
(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陆伟、马赛江、陈林向本公司共同承诺:江苏明
伟 2016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450万元,2016年度和 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7,590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 2018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2,558万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 4月 18日出具的致同专字
(2018)第 110ZA4359号《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 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 3月 27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2660号《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专项审核报告》,江苏明伟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为
13,638.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会计估计变更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
净利润为 12,670.18万元,已达到承诺效益。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
江苏明伟交易对方在《购买资产协议》承诺:本人在江苏明伟及本公司任
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会自己经营或以他人名义直
接或间接经营与本公司及江苏明伟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会在同本公司及江
苏明伟存在相同或相类似业务的实体担任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本人违反
前述不竞争承诺的,应当将本人因违反承诺所获得经营利润、工资、报酬等全
部收益上缴本公司,签署赔偿仍不能弥补本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的,本人应当
就本公司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明伟交易对方保证江苏明伟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人员亦向本公司出具
上述不竞争承诺。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交易对方未发生与本公司及江苏明伟存在同业竞争
关系的业务,切实遵守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金额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入时间 信息披露累计投资金额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2018年 16,000.00 16,000.00
2019年 - -
收购江苏明伟现金对价 2020年 - -
2021年 1-3月 - -
项目小计 16,000.00 16,000.00
2018年 1,716.87 1,716.87
2019年 1,614.60 1,614.60
北斗数据语音通话终端研 2020年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2021年 1-3月 - -
项目小计 3,331.47 3,331.47
2018年 1,0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