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5号)核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458,14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1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999,994.6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13,498.2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886,496.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39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01.8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388.6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498.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7,720.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7,498.17万元,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221.8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258.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760.54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760.5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388.6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239.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4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8日分别经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2022年7月2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20000001162100095003400 募集资金专户 2,904.68
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20000001162100076290887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 8110701013302344309 募集资金专户 4,737.29
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 8110701013702344538 募集资金专户 6.58
合 计 7,648.55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17.76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 收入195.88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5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23万元),募集 资金账户注销转出利息收入8.42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2,290.61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
号 投资总额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4,000.00 122.85
2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000.00 2,167.7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000.00 -
合计 33,000.00 2,290.61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90.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C016405号)。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
环 滚 动 使 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239.46万元,无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和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力创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9335 号),认为华力创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