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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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登峰路广峰工业区14 号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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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1,32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28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限售安排以及
自愿锁定的承
诺: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雁升、陈冬琼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期:2009 年12 月17 日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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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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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章
的全部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雁升、陈冬琼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
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
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公司未分配利
润28,534,480.08 元及2009 年6 月30 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新增的净利润
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特别风险提示
1、获取车模授权及再授权的风险
公司的车模生产需要获得汽车厂商的授权,车模授权是目前行业内广泛存在
的成熟业态。车模授权包括无限期授权以及有限期授权两种,有限期授权的授权
期限一般在3 年左右。对于有限期授权,公司需在授权期限届满后获得再授权方
能继续进行产品的生产、销售。车模的再授权程序比较简单,通常只是在到期前
简单例行交换文件即可获得。公司至今已获得21 个汽车品牌的车模授权,其中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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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汽车品牌为有限期授权,3 个汽车品牌为无限期授权。公司报告期内有限期
授权车模实现的收入分别占车模收入的90.94%、76.55%、90.93%、92.03%。公
司的有限期授权大都将于2011 年、2012 年到期,虽然公司已在早期授权证书到
期以后重新获得了宝马、奔驰、路虎等汽车公司的再授权,再授权通过率达到
100%。但如果未来没能继续获得新款车模的授权或现有车款的再授权,公司将存
在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
2、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年均增长64.45%,这主要得益于公司开拓了玩
具与汽车文化结合的传统产业创新升级的发展道路,从2005 年开始大力发展高
附加值的车模产品。2007 年和2008 年,公司的出口营业收入年均增长59.09%,
出口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007 年以来,公司在巩固外销市场的基础上,逐
步加大内销市场的拓展力度,公司车模产品的内销收入也逐年上升,已由2007
年的470.45 万元上升至2008 年的2,215.56 万元,以及2009 年1-9 月的3,022.63
万元。但是,如果公司的市场推广策略、营销服务不能很好的适应并引导消费需
求,公司将面临市场拓展缓慢、销售增长减速的风险。
3、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陈雁升持有公司52.00%的股份,与其配
偶陈冬琼合计持股82.74%。本次公开发行后,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62.055%,仍
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陈雁升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未来可能与陈冬琼通
过公司董事会或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
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公司存在决策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4、核心研发设计人员流失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保持持续创新及核心技术领先的关键在于公司近年来依托优秀
的研发技术团队和大量的研发设计投入,建立了国内唯一一家车模行业的省级
“企业技术中心”,拥有较完善的创新机制和先进的研发平台,逐渐消化、吸收、
再创新了较多专有核心技术,如激光快速成型技术、“研发仓库”组件系统集成
技术和精细模具制造技术等。公司对核心研发设计人员建立了相应的激励制度,
并与核心研发设计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严格要求任何一位技术人员只能直
接参与研发生产过程中的一个或一部分环节。但是,由于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较
高,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会对研发人员的再培养以及公司经营活动带来一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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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车模产能扩大项目,该项目将新增车模的生产设备
及配套设施,预计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在现有水平上大幅提升。未来新
增的产能能否适应市场的需求并被消化,直接关系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
的实现。虽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进行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在项目实施
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业务开拓滞后或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将
得不到及时的消化,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
经营业绩。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中,用于投资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的资
金为11,969.2 万元,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短期内可能会因资产折旧的大量增
加而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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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0
第二节 概 览.......................................................................................................... 12
一、发行人简介 ..................................................................................................................... 1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1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19
四、本次发行情况 ................................................................................................................. 20
五、募集资金用途 ................................................................................................................. 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