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亿纬锂能签署合资经营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拟签署的《合资经营协议》尚需协议双方有权机构审批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经营协议》涉及项目尚需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亿纬锂能签署合资经营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乙方”)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双方拟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60,000万元,亿纬锂能认缴40,000万元,该合资公司将专注于负极材料制造,并优先向亿纬锂能及其关联方供应。合资公司相关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负极材料年产能10万吨,采用分期建设模式,一期和二期产能规模各为5万吨/年。
上述事项及《合资经营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亿纬锂能不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4122111K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5、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4日
6、注册资本:188,846.0679万元人民币
7、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组)、锂离子蓄电池组、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电池材料,纳米新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加工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锂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相关的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刘金成、骆锦红
10、关联关系:公司与亿纬锂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亿纬锂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目前尚未成立,具体名称由双方另行协商。合资公司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6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亿纬锂能认缴4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负极材料的生产、销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协议,拟签署的《合资经营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以共同投资的方式设立合资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6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股权,乙方认缴4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股权。双方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需求实缴出资和增加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甲乙双方各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
担责任。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
2、双方同意,合资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实现量产。
3、双方同意并确认,整体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模式,一期产能规模5万吨/年,建设周期不超过18个月,二期产能规模5万吨/年,建设周期不超过18个月。
4、双方同意并确认,在合资公司生产的负极材料满足乙方需求时,乙方应优先从合资公司采购。如合资公司产能有富余,经乙方同意后,合资公司富余产能以收取代加工费用模式(代加工所使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及材料成本由甲方自行承担)为甲方其他客户的产品进行加工后再由甲方对外实现销售,合资公司收取的该代加工的价格按照市场同类外协加工的公允价格定价;合资公司向乙方及其关联方销售的负极材料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即乙方因此可获得成本优势)。
5、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资公司董事会设3名董事席位,其中,甲方有权委派2名董事,乙方有权委派2名董事。甲方负责合资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并向合资公司委派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乙方有权委派财务副总。
6、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7、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8、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并经双方相关有权机构审批批准后即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本协议所议合作事宜需要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则本协议还需经国家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政府机构审批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资经营协议,有利于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有助于公司深化与亿纬锂能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助于公司适应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竞争和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
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及《合资经营协议》尚需协议双方签署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经营协议》涉及项目尚需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4、合资公司的注册成立、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