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6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电气”或“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认真地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现对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一、关于现金流和毛利率 ...... 3
问题二、关于存货 ...... 17
问题三、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33
问题四、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 83
问题五、关于财务性投资及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 93
问题六、关于行政处罚 ...... 105
其他问题 ...... 107
问题一、关于现金流和毛利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3,035.70 万元、
15,119.54 万元、16,380.46 万元和 15,944.7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75.60 万元、1,117.13 万元、11,696.61 万元和-34,159.95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34.80%、38.92%、34.66%和 33.45%,呈现下降趋势。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商品销售的回款情况及原材料、人工费用等支付情况、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变动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自身及行业发展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售价、成本、行业的供需状况、发展前景、公司竞争优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以上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商品销售的回款情况及原材料、人工费用等支付情况、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变动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自身及行业发展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结合商品销售的回款情况及原材料、人工费用等支付情况、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变动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43,539.92 53,258.49 57,350.84 28,356.64
现金
收到的税费退还 537.44 494.32 442.74 1,108.2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815.21 3,521.68 1,944.86 2,353.52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892.57 57,274.49 59,738.44 31,818.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81,922.13 20,740.55 37,125.22 27,146.89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2,119.31 10,467.14 9,771.13 7,218.15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07.68 8,167.07 6,550.18 5,002.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8,201.23 6,203.12 5,174.79 5,226.07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650.35 45,577.88 58,621.32 44,593.9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3,757.78 11,696.61 1,117.13 -12,775.6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
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政府补助、经营往来保证金等。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报告期内保持较稳定增长。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由于业务规
模大幅增加,一方面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扩大采购原材料等的支出及备货规模,导致预付款项及存货增加;另一方面下游销售大幅增加,且回款以票据为主,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金额较多。
重要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重分别为 89.12%、96.00%、92.99%和 94.87%,是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38,796.76 97,362.68 92,909.04 61,932.01
加:销项税额 18,447.99 12,540.05 12,915.17 9,909.12
应收款项余额变动[注] -39,397.68 -11,189.02 -12,526.33 -15,126.73
预收款项余额变动 3,172.70 -1,159.76 1,184.45 -1,815.77
其他不涉及现金的项目 76.31 -3,142.18 - -
票据背书未收现 -77,556.16 -41,153.28 -37,131.49 -26,541.9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43,539.92 53,258.49 57,350.84 28,356.64
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31.37% 54.70% 61.73% 45.79%
现金/营业收入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票据背书未收现)/ 87.25% 96.97% 101.69% 88.64%
营业收入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回款及采购付款较多地使用承兑汇票结算,而票据背书因不涉及现金收付,故未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中。若考虑票据背书未收现的影响后,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成本 93,980.26 61,263.09 55,984.19 38,386.46
加:采购进项税额 13,389.37 7,446.22 8,709.59 6,141.83
票据背书未付现 -63,828.40 -37,168.65 -32,786.85 -26,541.99
计入成本的折旧及摊销 -2,727.64 -2,819.53 -2,352.57 -2,438.71
计入成本的人员薪酬 -7,580.49 -4,649.60 -4,359.68 -2,860.75
存货余额变动 36,631.21 585.19 12,907.09 8,506.73
期间费用领用的存货 2,633.55 2,836.20 2,496.68 1,794.36
预付款项余额变动 21,040.08 -525.62 -934.13 1,652.75
应付票据余额变动 -19,993.39 -989.81 -5,536.08 -3,393.35
应付账款余额变动 -7,344.50 -3,627.02 -620.20 1,87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