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975 号)核准,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上述事项,以下简称“2018 非公开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因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 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国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国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 督导职责。华泰联合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 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并承接公司 2018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
导期内(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持续督导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董瑞超先生和杨逸飞先生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及 前次 2018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董瑞超先生和杨逸飞 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对国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 2018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
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保荐代表人董瑞超先生和杨逸飞先生的简历
董瑞超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有 10 年以上投资
银行业务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中伟股份 IPO、德方纳米 IPO、东方新星 IPO、欧浦智网 IPO、中科江南 IPO 等项目,参与德方纳米向特定对象发行、中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广电运通非公开发行、齐翔腾达公开发行可转债、广州无线电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项目,蒙草生态、广电运通、金冠股份等财务顾问项目。
杨逸飞先生:保荐代表人,具有 6 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作为核心成员参与了东鹏
饮料 IPO 项目、利达光电重大资产重组、华菱钢铁重大资产重组、南山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深基地 B、御家汇重大资产重组、天齐锂业配股等项目,并参与多家企业的尽职调查、改制规范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