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二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8,593,750股
2、发行价格:5.1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290,529,622.6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58,593,75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3月8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2
目录...... 3
释 义...... 5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7
(一)发行类型与发行方式......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7
(三)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7
(四)发行过程...... 8
(五)发行数量...... 9
(六)发行价格...... 9
(七)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10
(八)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0
(九)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1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1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1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8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9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0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1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22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2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4
(一)主要财务数据...... 24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26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8
(二)发行人律师...... 28
(三)审计机构...... 28
(四)验资机构...... 29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0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0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0
八、其他重要事项...... 32
九、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33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33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大禹节水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58,593,750 股
象发行 面值为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 指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2
月 22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月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AYU Water-saving Group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大禹节水
股票代码 300021
注册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 290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旺道 10 号
注册资本 801,066,131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12767189Y
法定代表人 王浩宇
节水灌溉材料及过滤器、施肥器、喷灌设备、排灌机械、滴灌管
(带)、水泵、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建筑用管材、管件、型材、
板材、饮水用塑料管材及燃气管道、玻璃钢复合材料管、预应力
钢筒混凝土管(PCCP 管)及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制造、销
售、安装;节水材料研发及循环利用;水利水电项目投资、开发、
建设及经营;水利及节水项目技术改造、合同节水管理;水利信
息化、自动化及智慧水利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及节水灌溉工程勘
经营范围: 察、规划、咨询、设计、项目总承包及施工;城市综合管廊及海
绵城市投资建设;水利产品检测认证;停车场投资经营管理;水
净化、污水处理及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
建设;枸杞及农产品的种植、加工、储存、销售及农业技术、项
目的开发、推广;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
目以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医疗器械的
研发、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等生产和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与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部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议案。
4、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确认了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2022年1月26日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24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2年1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2年2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号)。
(四)发行过程
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次共向 184 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
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已剔除
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25 家;证券公司 13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