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DaYu Water-saving Co., Ltd.
(住所: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5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 号)
【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大禹节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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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800 万股发行后的总股本 6,965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 14.00
预计发行日期 2009 年10 月15 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栋及关联股东王冲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股东大成投资、水科院、深圳硕健、亿成工
贸、推广中心、蒋永昌、马庆安、周长英、王光敏、谢永生、
刘伟芳、郭毅、藏晓通、张志国、王茂红、党亚平、宗金三、
马仙灵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水科院持有的公司162.3158万股股份、推广中心持
有的公司17.6842万股股份共计180万股股份将转由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转持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
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3、王栋等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
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股份的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 年10 月13 日大禹节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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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大禹节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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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
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发行人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未分
配利润为3,363.56 万元。
二、盈利预测报告
发行人编制了《盈利预测报告》,申报会计师五联方圆出具了“五联方圆核
字[2009]第05073 号”《关于甘肃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盈利预测之审核报
告》,预计2009 年发行人实现收入26,534.05 万元、净利润2,423.30 万元,较
2008 年分别增长25.43%和23.55%。
发行人控股股东王栋承诺:若发行人无法实现2009 年预测的收入和净利润
中的任何一项,将由王栋个人以现金补足实际金额与预测金额差额的75%。
发行人主要股东甘肃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若发行人无法实现2009 年预
测的收入和净利润中的任何一项,将由甘肃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补足实际金
额与预测金额差额的25%。
三、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导致生产成本增大的风险
公司生产节水灌溉设备、器材及节水材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氯乙烯和聚
乙烯,属于石油化工产品,均采购自国内大型石化生产厂家。报告期内,由于国
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导致石化厂家生产的聚氯乙烯和聚乙烯销售价格也随之快速大禹节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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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在2007年下半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之前,公司采购、储备了充足的原材
料,保证了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供应,避免了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给公司经营
带来的不利影响。自2008年9月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石油价格走
低,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也相应下降,但若石油化工产品的价格在未来经济回暖
后上涨,将使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尽管公司可以采取回收废料再生产利用
的方式降低一部分成本,但上涨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加大了公司生产成本,而公司
产品销售价格弹性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四、因资产抵押可能引起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的银行借款采取了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
押担保的方式,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发行人拥有的账面值为1,876.62 万元
的房屋建筑物被抵押,占房屋建筑物净值总额的99.17%;账面值为3,330.09 万
元的机器设备被抵押,占机器设备净值总额的77.96%;账面价值为1,691.91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占土地使用权账面值的99.05%。若公司不能及时清偿
到期债务,存在银行变卖抵押资产的可能,从而引起公司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风险。
五、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甘肃地区和新疆地区,2006年、2007年、
2008年、2009年1-6月,来自甘肃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9.47%、62.71%、52.20%
和38.50%,来自新疆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19.32%、26.61%、34.86%和56.02%,
来自甘肃地区的收入在逐步降低,来自新疆地区的收入稳步提高,这主要是甘肃
河西走廊地区和新疆地区的节水灌溉市场相对成熟、市场规模巨大。公司从开拓
当地市场着手,在承接甘肃石羊河流域治理的节水灌溉工程的基础上,主要业务
区域不断扩大,尤其是公司对新疆市场的开拓卓有成效,来自新疆地区的收入占
比不断提高。同时,公司向宁夏、内蒙古、山东等市场进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
效。
如果公司不能积极开拓其他区域市场,如华北市场、东北市场以及西北地区
的其他市场等,提高甘肃和新疆以外其他市场的份额,将面临区域市场集中的风大禹节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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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对公司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行业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节水灌溉业务主要面向农业、林业、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
治理及荒漠化治理提供服务,由于节水材料的销售和节水工程的施工要与农作物
种植的季节性特点相协调,冬季无法种植和施工,一般每年的11 月下旬至次年
的3 月上旬为节水材料销售及节水工程施工的淡季,从3 月中下旬开始,进入节
水材料销售和节水工程施工的旺季。因此,节水灌溉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由于受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随季节波动的特征,一般上半年的收入和利润要大幅低于
下半年的指标。大禹节水2006-2008 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平均
为30.47%,净利润占比平均为29.93%。发行人经营业绩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七、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国家大力倡导建设节水型社会,并不断加大对节水农业的投入,节水产
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前景广阔。受此预期推动,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
道进入节水灌溉行业。近年来新设立的节水灌溉产品生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
绝大多数新设企业规模较小、产品技术含量较低、无自主知识产权,随着行业内
生产厂家数量不断增加,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同时,国家开放外资进入国内节
水产品市场,允许外国节水企业在国内设立合资企业从事节水产品的生产,在推
动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竞争。随着节水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行业竞争
也将日趋激烈。
八、业务模式的风险
发行人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逐步确立了以节水材料生产和节水工程承接一
体化的模式开展业务,也即“产品+工程”的业务运作模式。发行人的业务领域
涵盖节水灌溉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
在节水灌溉行业内一站式的经营模式对服务商的系统集成能力要求很高,在大禹节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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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工程的招投标中,具有一体化系统集成能力的企业较其他企业具有明显的竞
争优势。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模式经历了市场的考验,证明了该模式的可行
性和有效性,但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尚处于企业发展的高速成长阶段,
业务模式在逐步成熟和完善。公司客观上存在由于业务模式的不断改进而对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九、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栋持有发行人71.16%的股权,关
联股东王冲持有3.22%的股权,合计持有74.38%,若按本次公开发行1,800 万股
计算,发行完成后王栋和王冲合计仍将持有55.16%的股权,居控股地位。虽然
发行人已建立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等一系列
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但王栋若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干预,将可能损害公司其他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