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 )等有关规定,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 2020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99,270,585 股(含本数)新股,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60,258,24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4 元/股,募集资
金合计人民币 839,999,991.06 元,扣除根据合同约定应付本次增发验资费、律师费、登记费用合计 9,240,258.25 元(含税)后,加上承销费用和验资费用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523,033.4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31,282,766.30 元,其中:增加股本 60,258,249 股,增加资
本公积 771,024,517.30 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川华信验(2021)第 0016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31,282,766.30
以前年度 减: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资金使用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6,930,418.87
情况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449,657,929.59
补充流动资金
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
还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401,473.28
上年结余 166,095,891.1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4,607,267.90
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支出 80,000,000.00
本年资金 定期存款
使用情况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
还 200,000,000.00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78,965.2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64,067,588.46
注: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6,930,418.87 元,其
中 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预先投入 29,707,690.00 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预先投入 7,222,728.87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831,282,766.30 元加上累计已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 23,980,438.52 元,扣除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 511,195,616.36 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6,930,418.87
元)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44,067,588.46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64,067,588.4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银行及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一般存款账户
领事馆路支行① 8111001013200735068 26,557,543.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5014885080000438 非预算单位专
成都第八支行 262,292.15 用存款账户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4402239019100108522 不适用 已注销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301007880100000391 37,247,753.21 一般存款账户
公司成都分行 4
合计 64,067,588.46
注:①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无合同签署权,公司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其上级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
(2)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 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资金来源 买入日 到期日 投资金额(元)
浦发银行成都市双楠支行 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 2024.4.25 2024.7.2 80,000,000.00
5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当期现金管理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资金来源 买入日 到期日 投资金额 实现收益
(元) (元)
兴业银行成都 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 2023.11.3 2024.3.4 10,000,000.00 84,898.63
高新区支行
浦发银行成都 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 2023.11.3 2024.3.18 70,000,000.00 669,375.00
市双楠支行
浦发银行成都 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 2024.2.6 2024.3.6 18,000,000.00 36,000.00
市双楠支行
浦发银行成都 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 2024.2.1 2024.3.22 50,000,000.00 170,000.00
市双楠支行
浦发银行成都 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 2024.3.11 2024.3.18 32,000,000.00 7,466.67
市双楠支行
中信银行领事 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 2024.4.17 20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