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20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5.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3%。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96 元/股(经调整后)。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20 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5.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53%,归属价格为 7.96 元/股(经调整后),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
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8.26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
包括外籍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时公司总
(万股) 例 股本的比例
1 王有治 中国 董事长 30 4.31% 0.08%
2 王有强 中国 副董事长兼总裁 20 2.87% 0.05%
3 郭斌 中国 董事 10 1.44% 0.03%
4 杨丽玫 中国 董事 10 1.44% 0.03%
5 黄强 中国 总经理 20 2.87% 0.05%
6 方丽 中国 副总经理 10 1.44% 0.03%
7 罗晓锋 中国 副总经理 10 1.44% 0.03%
8 李松 中国 副总经理 10 1.44% 0.03%
9 吴静 中国 副总经理 10 1.44% 0.03%
10 邱小魁 中国 副总经理 10 1.44% 0.03%
11 崔勇 中国 财务总监 10 1.44% 0.03%
12 李媛媛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 1.44% 0.0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13人) 536 77.01% 1.37%
合计 696 100.00% 1.7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外籍员工,除王有治、王
有强、郭斌、杨丽玫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2)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
(2)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将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