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 月 16 日与芮双印签署《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芮双印关于安徽大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安徽大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物”)35.56%股权转让给芮双印,转让价款为 12,261,640 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大千生物 20%股权。
2、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芮双印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
芮双印现为大千生物董事长、总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企业名称:安徽大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689783040X
法定代表人:芮双印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06 月 04 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繁华大道工投·立恒工业广场 B12C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二类: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二类 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的销售、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目前,大千生物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比例
公司 55.56%
芮双印 41.67%
陈宪龙 2.78%
合计 100%
3、大千生物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4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02,498.77 44,387,626.18
负债总额 10,844,229.55 13,358,994.70
应收款项总额 15,892,580.71 14,720,918.70
净资产 40,258,269.22 31,028,631.48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4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278,906.71 12,984,893.89
营业利润 6,059,419.75 806,827.40
净利润 6,495,687.62 853,386.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4,464.80 3,233,010.37
注:大千生物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现金分红 10,071,883.75 元,依
据大千生物章程,公司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 6,938,360.52 元。
5、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大千生物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6、截止公告披露日,大千生物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大千生物提供的财务资助均已偿还,公司不存在为大千生物提供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大千生物与公司无经营性往来情况,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8、大千生物股东陈宪龙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公司
乙方:芮双印
目标公司:大千生物
(一)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35.56%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股东 转让前 转让后
甲方 55.56% 20.00%
乙方 41.67% 77.22%
陈宪龙 2.78% 2.78%
合计 100.00% 100.00%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 35.56%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2,261,640 元。
3、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 15 日内,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二)股权的过户及税费承担
1、股权过户
目标公司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当全力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手续。
2、股权转让税费的承担
协议各方因履行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应税人自行承担。
(三)目标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
各方同意在目标股权变更完成后对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做如下调整:
1、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目标公司通过新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
2、目标公司进行董事会改选,甲方委派一名董事,其余董事及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目标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则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一经生效,各方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如因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必须向其他方给予补偿。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按照上述协议,委派一名董事,如该董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千生物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款项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购买、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大千生物投资成本金额为860.00万元,累计收到分红款1,053.84万元。2022 年因本次交易公司预计产生当期的投资损失 270.00 万,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大千生物 20%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芮双印关于安徽大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