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证券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1-09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16 日,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7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
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 ( 修 订 稿 )》 及 相 关 公 告 ,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财务数据更新和进一步补充修订,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回复(三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将于审核问
询函回复(三次修订稿)披露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