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十大股东总持仓比变化
上榜日期 | 上榜原因 | 买入额 | 卖出额 | 席位净额 | 龙虎榜席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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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 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 | 10.72亿 | 20.58亿 | -9.85亿 | 查看 |
2024-09-30 | 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 | 8.73亿 | 7.22亿 | 1.5亿 | 查看 |
爱尔眼科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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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中国及全球范围医院规模和优质医疗能力的眼科医疗集团,在中国内地、欧洲、东南亚拥有3家上市公司(中国A股:爱尔眼科,300015;西班牙:CBAV;新加坡:40T)。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开设眼科医院及中心达816家,其中中国内地698家、中国香港8家、美国1家、欧洲96家、东南亚13家。2022年,中国内地年门诊量超1600万人次,手术量超112万台。(注:爱尔眼科旗下机构数量更新截至2023年6月)爱尔眼科始终坚持以国内发展为主线,国内国际双线并举,共同进步。在发展的过程中,致力于引进和吸收国际同步的眼科技术与医疗管理理念,以专业化、规模化、科学化为发展战略,推动中国眼科医疗事业的发展。通过不断实践,在充分吸收国际优质的医疗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成功探索出一套适应中国国情和市场环境的眼科医院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分级连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升诊疗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优化医患沟通。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是长远发展的基石,爱尔眼科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支持开展前沿性、原创性的眼科学术研究,全力推进全球化平台上的眼健康生态圈战略。自2013年爱尔眼科与中南大学联合成立中南大学爱尔眼科学院,正式开启校企合作的创新探索以来,陆续推动了与湖北科技学院、武汉大学、暨南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和高校的独特优势,在医院共建、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联手共建眼科医教研平台,合力打造“名校+名企”典范,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眼科医学人才,真正地为中国眼科学和视觉科学的创新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在此基础上,爱尔眼科持续打造立体化科研平台,截止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八所、二站、二基地、三中心”的创新型科教研一体化平台。“八所”:爱尔眼科研究所、爱尔眼视光研究所、爱尔角膜病研究所、爱尔屈光研究所、爱尔视网膜研究所、爱尔青光眼研究所、爱尔白内障与人工晶状体研究所、武汉爱尔眼科研究所。获批设立“二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二基地”:湖南省眼视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湖南省“海智计划”工作基地;“三中心”:湖南省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眼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共建“爱尔眼科-中科院计算所数字眼科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上市十年之际,爱尔眼科以“创新驱动,科技爱尔”作为指导方针,提出三大战略目标。第一个目标是要将爱尔眼科的医疗服务网络覆盖到广大城乡县域,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可及的眼科医疗服务,助推健康中国战略。第二个目标是希望通过打造世界级及国家级的眼科医学中心,切实提高中国眼科医疗技术水平,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第三个目标是希望通过全球化布局,医、教、研、产、投全面协同发展,推动人类眼科学与视觉科学进步。在十九年的创业发展历程中,爱尔眼科凝聚和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管理团队和医术精良、治学严谨的眼科专家和医生团队。截至目前,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及旗下全球员工总数达50000余人,其中眼科医生及视光师总数(含海外)9000余人,包括一大批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博士、博士后、留学欧美的学者以及临床经验丰富的核心专家。爱尔眼科的发展壮大始终以“使所有人,无论贫穷富裕,都享有眼健康的权利”为初心和使命,致力于全人类的光明事业,坚持“以患者为中心”,追求社会责任和自身发展的和谐统一。通过开创性的“交叉补贴”模式,在为患者提供更高品质的眼科医疗服务的同时,全面开展防盲治盲工作、投身社会公益、帮助弱势群体,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推动中国防盲事业乃至国民眼健康事业的全面发展。2018年、2020年蝉联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国政府荣誉慈善奖项“中华慈善奖”、荣获中国公益年会“中国公益企业奖”、“最佳社会责任上市公司”、“湖南慈善奖”等荣誉。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作为中国代表企业牵头参与“一带一路光明行”、“湄公河光明行”等公益活动,获得组织者、受援国政府和患者的高度好评,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慈善公益活动的一张名片。爱尔眼科连续多年被权威机构评为“中国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前十强”,蝉联中国品牌节“华谱奖”,荣获“最佳持续投资价值奖”、“中国上市公司最佳股东回报奖”、“中国上市公司实业贡献大奖”等多项殊荣,成功入选沪深300指数股、MSCI中国大盘指数成份股等。
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眼科医疗技术的研究,远程医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眼科、内科、麻醉科、检验科、影视像科、验光配镜、Ⅲ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