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0-085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30.41 元/股调整为 30.21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 10,457.09 万股调整为
10,526.32 万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0.41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457.09 万股(含 10,457.09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8,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0,457.09 万股(含 10,457.09 万股),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国新投资 16,441,959.00 50,000.00
2 国新央企运营基金 16,441,959.00 50,000.00
3 GIC 16,441,959.00 50,000.00
4 Cephei QFII ChinaTotal Return 16,441,959.00 50,000.00
Fund Ltd.
5 民和志威 22,361,065.00 68,000.00
6 翼朴苏栩 9,865,175.00 30,000.00
7 深创投 6,576,783.00 20,000.00
合计 104,570,859.00 318,0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769,250,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 2019 年
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年 6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 6月 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2,402,78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按照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353,850,028.00 元/1,781,652,921 股=0.1986077 元/股,即以0.198607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由 30.41 元/股调整为 30.21 元/股。计算
公 式 为 : 调 整 后 发 行 价 = 调 整 前 发 行 价 -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30.41-0.1986077=30.21 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由不超过 10,457.09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10,526.32 万股。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价=318,000.00 万元÷30.21 元/股=10,526.32 万股。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0,526.32 万
股,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国新投资 16,550,810.00 50,000.00
2 国新央企运营基金 16,550,810.00 50,000.00
3 GIC 16,550,810.00 50,000.00
4 Cephei QFII ChinaTotal Return 16,550,810.00 50,000.00
Fund Ltd.
5 民和志威 22,509,102.00 68,000.00
6 翼朴苏栩 9,930,486.00 30,000.00
7 深创投 6,620,324.00 20,000.00
合计 105,263,152.00 318,000.00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