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aitan Co.,Ltd.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重要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策的依据。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4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1,6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陈其新、陈宥融父子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
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泰坦股份控股股东泰坦投资、股东融泰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
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赵略、吕慧莲、车达明、吕志新、潘
晓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
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长 6 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监事的于克、张明法、张国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董事赵略配偶王亚萍及其子赵拓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赵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赵略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不因赵略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若赵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赵略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赵略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股东梁行先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期 【】年【】月【】日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
期限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陈其新及陈宥融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
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泰坦股份控股股东泰坦投资、股东融泰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
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6
自动延长6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赵略、吕慧莲、车达明、吕志新、潘晓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
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公司监事的于克、张明法、张国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