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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1

南网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
了解的基础上,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材料完备且提交时间及时,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核赖炽森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赖炽森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赖炽森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2021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一是由于 2021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完整包括第四季度,二是由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了调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含并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预计的,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该类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开展该类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该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双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机构与处置原则、风险报告、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等,内容全面、明确、可行,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关于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振平、丁军威、栗皓
                                              2021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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