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8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9 号)。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将及时向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
关于提供 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信息的真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实性、准 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确性、完 上市公司 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整性的承 3、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
诺 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保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中国电科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
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如因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1、本承诺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
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
或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承诺人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
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上市公司全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体董事、监 3、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事、高级管理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人员 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
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本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
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
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
公司保证,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
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
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
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博威公司、国 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
联万众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