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鹏控股”或“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宁波利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利坚”)《关于提议公司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宁波利坚持有公司350,379,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3%,提议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恒大事件等对东鹏的短期不利因素,并不影响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完善东鹏控股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控股股东宁波利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同时,控股股东宁波利坚建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9.75元。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利坚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利坚在回购期间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