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12 月 10 日,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本公司”
“东鹏控股”)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 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简称“SCC
Holdco B”)和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简称“上海喆德”)出具的《关于减持东鹏控股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SCC Holdco B 和上海喆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016,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772%。
上述两股东非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两股东出具的《关于东
鹏控股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两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遵循谨慎
性原则,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
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
住所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
股票简称 东鹏控股 股票代码 00301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401.6513 1.1772
合 计 1,401.6513 1.177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923.7555 6.6549 7,079.1134 5.9455
SCC Holdco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23.7555 6.6549 7,079.1134 5.9455
B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7,667.0467 6.4393 7,110.0375 5.9715
上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67.0467 6.4393 7,110.0375 5.9715
喆德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5,590.8022 13.0943 14,189.1509 11.91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90.8022 13.0943 14,189.1509 11.91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根据 SCC Holdco B 和上海喆德出具《关于东鹏控股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东鹏控股已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两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
意向、计划 总数的 6%,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 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