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07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141,680.13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6,933,319.8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
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7,981.1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34,938.21 9,535.34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30,906.03 11,294.41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849.09 3,123.91
合计 70,693.33 23,953.6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存在暂时性剩余。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当前公司积极布局中尺寸背光源业务,同时电容式触摸屏业务发展较快,营运资金占用增加,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本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上市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