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Heyuan Gas Co.,Ltd.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 52 号(馨农家园)2 栋 110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
过 4,000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
发行股数: 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本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12 月 1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000 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杨艳琼(间接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黄伟、李欣弈、龚帅、李春卫、李吉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交投佰仕德、长江资本、长阳鸿朗、湖北泓旭、武汉火炬、
长阳鸿翔、长洪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本次发行前股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流通限制以及 份。
自愿锁定的承 2、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涛、李欣弈、李吉鹏同时承
诺: 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股东杨峰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
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维芳(间接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学荣、李诺、焦文艺(间接持股)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
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整,下同)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果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的,将认真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等需要,审慎实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杨艳琼(间接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黄伟、李欣弈、龚帅、李春卫、李吉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交投佰仕德、长江资本、长阳鸿朗、湖北泓旭、武汉火炬、长阳鸿翔、长洪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涛、李欣弈、李吉鹏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股东杨峰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维芳(间接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学荣、李诺、焦文艺(间接持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