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收到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其传票,案号为 (2021)
粤 2072 民初 18270 号,获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受理中
山凯旋真空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076356756,住所:中山市横栏镇环镇北路 27 号
被 告 : 深 圳 科 瑞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30072854000X9,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 101
(二)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之间关于 60 台“N95 口罩全自动生产线设备”的定作合同
关系;
2、被告立即向原告退还 60 台“N95 口罩全自动生产线设备”已付款项人民
币 3,436 万元;
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432 万元;
4、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本次收到的传票主要内容
案号:(2021)粤 2072 民初 18270 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八时四十五分
应到处所:古镇法庭第五审判庭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由于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传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