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926 深市 华西证券


首页 公告 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12-03

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下发行人所有者权益 2,199,877.96 万
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199,540.44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4.80%,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5.3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 139,233.03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513.23 万元、143,153.08 万元和 190,032.78 万元的
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如发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46.79%、61.22%、62.22%和 64.80%。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的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51 倍、3.37 倍和
3.35 倍,对利息支出的保障能力较强。但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因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13 亿元、
13.08 亿元、-43.90 亿元和 46.94 亿元,波动较大。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251.13 万元,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到期还款
大幅增加所致。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0,756.73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432,007.86 万元,主要是回购业务和代理买卖证券款现金流入增加。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8,990.91 万元,较2019 年度减少为 569,747.64 万元,主要系偿还拆借和回购资金所致。

  五、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六、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计息方式很可能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七、投资适当性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八、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九、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十、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一、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由应付短期融资款和应付债券等
构成,其中应付短期融资款 546,471.92 万元,应付债券 1,632,385.69 万元。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合计1,514,937.98 万元,为发行人正常债券自营业务
产生的经营性负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性充裕,能够满足短期
偿债需要,但不排除未来短期债务持续增加、产生集中偿付的风险。

  十三、公司盈利水平受市场影响存在较大波动风险。作为与资本市场联系最紧密的行业,我国证券行业的业务模式和盈利结构与资本市场的表现呈现较强的相关性。资本市场可能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形势和全球金融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较强的周期性风险,从而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经营和收益产生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进一步放大证券行业的经营风险。由于本公司营业收入与证券市场成交额和市场指数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将在较大程度上受到市场
情况的影响。2018 年至 2020 年,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54,523.34 万元、
393,742.46 万元和 468,275.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4,513.23 万元、143,153.08 万元和 190,032.78 万元。2019 年及 2020 年证券市场
有所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提升,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
形,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风险。

  十四、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由于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组织结构较为复杂,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存在公司或人员在开展各项业务时,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等规定,而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证券行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业也受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制。证券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十五、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的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
入分别为 101,099.00 万元、130,334.26 万元和 206,249.5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39.72%、33.10%和44.04%,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风险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交易佣金是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的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的强弱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量,证券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将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大幅波动。与此同时,自 2002 年 5 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同时,随着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设立条件的放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可能造成公司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十六、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等有价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企业重组、改制和财务顾问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16,720.16 万元、52,049.45 万元和 44,637.01 万元,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7%、13.22%和 9.53%。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目前主要依赖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受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该业务从承揽、承做、申报到发行上市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同的承销保荐项目因各种因素需要的时间各不相同,投入成本存在较大差异,而承销收入一般在发行完成后
才能一次性取得。证券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如果公司从事承销保荐业务过程中,对企业的质地判断出现失误、方案设计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等,均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审核,甚至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罚,从而产生经济损失和信誉下降的风险。同时,在余额包销制度的背景下,证券发行尤其是再融资项目定价出现偏差将使证券公司面临包销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