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
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4,441,297 股,将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20 年 10 月 20 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宪、何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沃特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简称为沃特股份,A股股票代码为002886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沃特股份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指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告书/《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2018年、2019 年及 2020 年1-6 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
天元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沃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发行价
格的定价原则、限售期等条款进行修订的事项已经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决议有效期限的修订已经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7 月 27 日,沃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 年 8 月 10 日,沃特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 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3,767,450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0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了14,441,29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0 年 9 月 16 日,中喜会计师出具了《深圳市沃特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截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海恒、上海六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邹志红、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357,999,752.6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382,554.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47,617,198.12 元,新增注册资本 14,441,297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33,175,901.12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
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14,441,297 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
批准要求。
(四)发行价格及其与发行底价、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9 月 8 日),发行底价为
24.79 元/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79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0%。
(五)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共向 110
家投资者发出并于之后送达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认购邀请书》。本次发送的 110 家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5 家股东(剔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共 5 个)、基金公司 34 家、证券公司 29 家、保险公司 12 家、董
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过认购意向的 23 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110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0 年 8 月 18
日)后至申购日(2020 年 9 月 10 日)9:00 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
收到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海恒、上海六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邹志红、吴凡共 9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 9:00-12:00,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
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 12:00,共收到 13 个认购对象汇出的保证金共计 2,602 万元。
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报价 累计认购金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
(元/股) 额(万元) 证金 效报价
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03 1,500 是 是
2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91 4,000 是 是
3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34 1,500 是 是
4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30 1,500 是 是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01 1,500 是 是
6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4.83 1,500 是 是
26.83 3,300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59 3,300 否 是
24.82 3,300
8 于海恒 24.82 3,000 是 是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报价 累计认购金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
(元/股) 额(万元) 证金 效报价
9 上海六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24.80 1,500 是 是
伙)
10 邹志红 24.80 2,000 是 是
25.08 1,500
11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88 1,600 是 是
24.79 1,800
12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