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王明宽、李娜、李朝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07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7%)的公司股东王明宽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18,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4%);王明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本公司股份4,722,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2%)的公司股东李娜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80,6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6%),持本公司股份68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8%)的公司股东李朝莉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近日接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通知,获悉其计划在近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王明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李朝莉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王明宽 6,073,000 3.37%
2 李娜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4,722,550 2.62%
3 李朝莉 681,500 0.38%
合计 11,477,050 6.37%
注:①上述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②王明宽先生与李娜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朝莉女士与李娜女士系母女关系,三人属于一致行动人,属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不得超过未来 6 个月。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上限(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王明宽 1,518,250 0.84%
2 李娜 1,180,637 0.66%
3 李朝莉 170,375 0.09%
合计 2,869,262 1.59%
注:①上述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②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王明宽先生、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承诺如
下:
序号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已履行完毕
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已履行(因公司上市后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六个月内的所有交易
(自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 日股票收盘价未出现
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 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因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此承诺人所持股票无
需延长六个月锁定期)
1、王明宽于 2019 年 12
月17日离任公司董事,
王明宽、 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
1 李娜、李 任何职务。截至 2021
朝莉 年 06 月 16 日,王明宽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 离任后相关股份锁定
本人担任金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期已届满,已履行完
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 毕。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2、李朝莉于 2019 年 2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 月26日离任公司董事,
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李朝莉离任
后相关股份锁定期已
届满,已履行完毕。
3、李娜未在公司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自本人/本公司所持金溢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
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金溢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上一年
度末本人(本公司)所持金溢科技股份数量的 25%。
本人/本公司减持金溢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王明宽、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2 李娜、李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本公司持有的 履行中
朝莉 金溢科技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
前五个交易日向金溢科技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
划、减持对金溢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金溢
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
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
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金溢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
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本人/本公司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中
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金溢科技所有。
自金溢科技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出现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
董事会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制定或要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