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69 深市 金溢科技


首页 公告 金溢科技:关于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11/24)

金溢科技:关于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11/24)

公告日期:2021-11-24

金溢科技:关于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11/24)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暨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王明宽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以书面函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选举李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函》(以下简称“临时提案函”),提议将《关于选举李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李乐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程序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股东大会》以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细则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
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提议人持有金溢科技股票 6,0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提议人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提案主要内容

  提议人提议,为完善公司内部民主决策制度以及引入外部专家的专业意见,提议补选李乐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人查明:李乐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提议人已就本次提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议人未发现被提名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两名被选举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如下:

    二、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 日(周五)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 11 栋 A 座 20 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张东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蔡福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叶苏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李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 采用差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01    《关于选举张东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蔡福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3    《关于选举叶苏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李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7 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18-20 层 01-08 号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