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的议案》
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18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8年年度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董纪昌先生、张树帆先生、郭斌先生、金锦萍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截止2019年3月19日公司总股本121,103,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元人民币(含税)转3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844,127.28元。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1《关于预计2019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9.2《关于预计2019年与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9年的审计服务。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4.2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不超过200万美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2019年度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特此申请在董事会通过后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且东科保理法人郑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故构成关联交易。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