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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东方中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至2024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5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1 人,合计持有股份 123,259,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8,271,437股的41.3246%。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5名,代表股份1,326,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人,代表股份 84,281,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38,978,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的 99.9749%;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1%。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1%。

  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4%;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2%。

  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大伟先生、常虹先生、吴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22,834,1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5%;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5,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413%;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61%;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里红 2023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4%;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6%;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518%;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1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4%;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9,260,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4%;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8,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 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6,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14%;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8%;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8%。

  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29,4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97,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68%;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90%;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2%。

  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117,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2%;反对 1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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