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章威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有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章威所持有的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简称“本次交易”)。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需要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最终条款以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是否签订、签订时间及具体内容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本次签署《框架协议》的事项已于2019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框架协议》商谈并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尚需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4、截至2019年4月26日,林章威因其个人债务原因,所持有的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71.26%)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含轮候冻结)状态,其中14,20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44.19%)同时处于质押状态。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是林章威上述股权冻结和质押全部解除,确保
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满足以上条件后方可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经营发展,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章威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有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章威所持有的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比例为71.26%。《框架协议》初步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标的股权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初步确定为人民币1.8亿元至2亿元。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的事项已于2019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需要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最终条款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标的公司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启动正式交易文件的商谈,并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林章威的基本情况:林章威,男,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为闽保股份实际控制人,任闽保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林章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430544,证券简称:闽保股份),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89026047X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章威
注册资本 3,213.28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10号楼
成立日期 2006年6月20日
营业期限 自2006年6月20日至2056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及安装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
计与施工;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档
案数字化服务;计算机维修、维护;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
力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通信设备批发、代
购代销;计算机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资产的权属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6日,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章威因其个人债务原因,所持有的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71.26%)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含轮候冻结)状态,其中14,20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44.19%)同时处于质押状态。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交易双方签署关于本次交易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之日前,林章威应解除其所持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之司法冻结(含轮候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状态。
除此之外,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林章威 22,897,000 71.2574%
2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76,480 10.8191%
3 何星 1,235,000 3.8434%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4,400 3.6860%
5 陈净植 682,600 2.1243%
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7,000 1.3911%
7 包涵 337,600 1.0506%
8 汤志坤 334,400 1.0407%
9 翁东亮 307,200 0.9560%
10 陈伟 299,000 0.9305%
11 王添誉 251,000 0.7811%
12 谢蔚 210,000 0.6535%
13 张玥 134,200 0.4176%
14 陈超刚 85,120 0.2649%
15 林孝明 68,000 0.2116%
16 甘旭熙 63,200 0.1967%
17 钱祥丰 27,600 0.0859%
18 黄开炼 24,000 0.0747%
19 胡丽英 20,000 0.0622%
20 余玉 12,000 0.0373%
21 陈宏 9,600 0.0299%
22 黄伟 3,200 0.0100%
23 蒋亚萍 3,200 0.0100%
24 赵全明 3,200 0.0100%
25 高英 3,200 0.0100%
26 虞万国 3,000 0.0093%
27 丘永新 2,000 0.0062%
28 黄小兵 2,000 0.0062%
29 尚斐 2,000 0.0062%
30 张宇 1,600 0.0050%
31 翁忠勇 1,000 0.0031%
32 刘翠英 1,000 0.0031%
33 俞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