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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8

丰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向全体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43,611,210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发行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预案系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简要概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得募集
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相关的风险因素进行了阐述,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不超
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资金,用于“年产 10,000 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董事会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关于相关主体出具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为保证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能够切实得到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出具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九)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投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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