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8 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04%。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与施宁娣女
士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项洪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9.99%的股份(对应的股票数量为 54,672,366 股)协议转让给施宁娣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共持有公司 96,277,1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81%。如本次
股份转让得以最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施宁娣女士。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仅为双方初步意向性约定,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后,双方再行协商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处于筹划、意向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
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项(4)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第二项(4)所述的事项不存在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相关内幕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2、第二项(4)所述的事项仅为双方初步意向性约定,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后,双方再行协商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交易未能达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报告业绩。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28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7)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