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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
一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向
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邵国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审计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内部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及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何平先生、邵国新先生、沈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平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同意选举娄杭先生、郑金都先生、李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娄杭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同意选举郑金都先生、沈建新先生、邵国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金都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同意选举沈建新先生、娄杭先生、何思昀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沈建新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国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同意聘任何思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同意聘任倪达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同意聘任刘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同意聘任张有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思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春露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简历

  何平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副校长,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厂长,杭州市余杭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微光(泰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90,417,600 股,通过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5,543,46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41.79%。何平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思昀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邵国新先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89 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学生科科员,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销售经理、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微光(泰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国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58,125,600 股,通过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722,24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26.06%。邵国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国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沈建新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曾任新
加坡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英国 Sheffield University
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英国 IMRAEurope SAS, UK Research Centre 电气部研究工程师。
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沈建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建新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娄杭先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娄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娄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娄杭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