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1月9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刘海云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刘海云先生、副董事长刘珊女士及董事颜如珍女士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海云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经核查,刘海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
需担保,也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刘海云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效解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刘海云先生拟以借款方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该议案尚需经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实际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满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
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