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建艺集团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0月28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刘海云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刘海云先生、副董事长刘珊女士及董事颜如珍女士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刘海云先生提议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海云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经核查,刘海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担保,也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刘海云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效解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刘海云先生、副董事长刘珊女士及董事颜如珍女士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刘海云先生提议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实际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满足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温 波 赵桂荣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