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源控股
股票代码:002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李志聪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炳兴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陆杏珍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增减持和被动增加及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9日
修订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信息
披露义务人对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已通过斜体加粗显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
公司/华源控股/上市公司 指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增减持和被动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及稀释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的权益变
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2月 9 日签署的
本报告书 指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聪
姓名(包括曾用名) 李志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85********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 194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炳兴
姓名(包括曾用名) 李炳兴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63********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 194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杏珍
姓名(包括曾用名) 陆杏珍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64********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 194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李志聪与李炳兴、陆杏珍分别系父子、母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志聪与李炳兴、陆杏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权
益变动及被动变动,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被动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被动权益变动比例为 6.57%,具体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 140,8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85,718,779 股,持股比例为 60.88%。
2、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32%。
3、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不变。
4、2018 年 2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王卫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
号)核准,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27%。
5、2018 年 11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4 号)核准,2018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投资者所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98%。
(二)主动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权益变动导致变动股数占 2021 年 11 月 29 日总股本比例
为 5.02%,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注
(股)
1 李志聪 二级市场增持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00,000 0.63%
2018 年 8 月 3 日
2 李志聪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019 年 7 月 11 日 -1,093,100 -0.35%
3 陆杏珍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019 年 7 月 12 日 -983,468 -0.31%
序号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注
(股)
4 李志聪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019 年 7 月 12 日 -992,862 -0.31%
5 李志聪 大宗交易减持 2019 年 9 月 4 日 -3,080,000 -0.97%
6 李志聪 大宗交易减持 2019 年 9 月 5 日 -900,000 -0.28%
7 李志聪 大宗交易减持 2019 年 9 月 6 日 -1,580,000 -0.50%
8 李志聪 大宗交易减持 2020 年 1 月 2 日 -2,820,000 -0.89%
9 李炳兴 大宗交易减持 2020 年 1 月 2 日 -2,180,000 -0.69%
10 李志聪 大宗交易减持 2020 年 1 月 3 日 -800,000 -0.25%
11 李炳兴 大宗交易减持 2020 年 1 月 3 日 -400,000 -0.13%
12 李志聪 大宗交易减持 2021 年 11 月 29 日 -3,030,000 -0.96%
注:变动比例为变动股数占 2021 年 11 月 29 日总股本 315,975,411 股的比例。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公司 股数 占公司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总股本比例
李志聪 62,209,916 44.18% 112,123,870 35.48%
李炳兴 20,146,165 14.31% 37,712,330 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