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 新章程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与公司及其所属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所属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 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 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 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的比例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时,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分之一时,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 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效。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 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
之一。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