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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1 深市 *ST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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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奇信: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ST奇信: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2-163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087.50 万元,新余市公安局经侦
支队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立案侦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调查结
论。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此外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重整的审查意见,且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调查结论,结合前述事项,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并关注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的包括 2021 年度末及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负值、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重大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相关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余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前,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情况,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2022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10 月 15 日及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分别披露
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2022-122、2022-134、2022-147),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
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收到新余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新余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为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为保障公司预重整工作及重整申请工作的稳步推进,临时管理人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三个月的申请并得以许可。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98),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前按照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及
时申报债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临时管理人已对大多数债权进行实质审查,资产评估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后续将持续与债权人就具体债权审查情况进行沟通,继续推进债权审查工作,形成初步审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巩固评估工作成果。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及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
了《关于临时管理人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2022-125),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截至重整方案提交截止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共计 8 个报名主体已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初步的重整投资方案。后
续,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流程,继续推进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公司目前仅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意向投资人不受任何协议约束,已提交方案的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未来是否会退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签署任何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协议,公司能否与预重整意向投资人达成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同时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风险警示

    1、退市风险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年末净资产持续为负而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 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立案调查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3、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风险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
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4 月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4、诉讼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总计 34,675.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49.27%。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 11,287.54 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 23,387.96 万元。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同时,如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诉讼,且起诉方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或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5、股东股份变动风险

    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关联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对外公告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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