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81 深市 *ST奇信


首页 公告 *ST奇信: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ST奇信: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5

*ST奇信: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2-14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并关注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的包括 2021 年度末及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负值、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
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重大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相关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余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前,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情况,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2022 年 9 月 16 日及 2022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2022-122、2022-134),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
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收到新余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新余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为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为保障公司预重整工作及重整申请工作的稳步推进,临时管理人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三个月的申请并得以许可。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98),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前按照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及
时申报债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临时管理人已对大多数债权进行实质审查,资产评估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后续将持续与债权人就具体债权审查情况进行沟通,继续推进债权审查工作,形成初步审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巩固评估工作成果。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及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
了《关于临时管理人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2022-
125),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截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预
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期限已经届满,共计 23 个报名主体提交有效报名资料;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共计 8 个报名主体已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初步的重整投资方案,公司
尚未与意向投资人签署任何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协议。后续,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流程,继续推进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

  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同时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2、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第
(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3、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奇信”变更为“*ST 奇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4、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07.12 万元,同比
下降 16.50%;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40,104.86 万元,比上年度末减少
72.64%。若公司 2022 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或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尚未与任何意向投资人签署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协议。此外,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以及法院后续是否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受理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依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关联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2-146);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经查询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公司获悉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期间,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强制平仓而导致被动减持 2,24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64%。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对外公告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